為著力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加快補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突出短板,日前,《江門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堅實施方案(2019-2022年)》(以下簡稱《方案》)正式印發。要求2020年底前,全市自然村基本實現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村莊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55%以上,完成210個行政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建立管護長效機制;2022年底前,全市80%以上行政村建有污水處理設施或納入城鎮污水系統統一處理,農村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方案》提出,各市(區)要從實際出發,考慮當地村居生產和生活方式,因村施策,采用適合各自然村的污水治理模式、技術和設施設備。如城鎮周邊的村莊、漁村、漁港生活污水優先納入城鎮污水系統統一處理;人口規模較大、居住相對集中的村莊優先建設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人口規模較小、居住相對分散、空心偏遠的村莊以衛生廁所改造為重點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采用三格式化糞池、凈化沼氣池、小型凈化槽等分散處理方式。
《方案》同時要求,2020年底,江門將基本建立穩定的農村生活污水設施運維管理體系;完成農村黑臭水體排查,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整治,啟動試點示范;全市所有行政村達到干凈整潔村標準;基本完成農村無害化衛生戶廁改造和建設任務。2022年底前,老舊污水處理設施提升改造全部完成,整改后處理排放污水基本穩定達標。
為保障各項工作落實,《方案》強調要強化組織領導、資金保障、政策技術支撐、宣傳引導以及督查考核,積極引導村民支持和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