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東省財政廳消息,日前,東莞市獲評中央首批城市更新行動資格,預計將得到總額不超過8億元的中央財政補助資金,這是廣東首次獲得城市更新行動中央補助資金。
據了解,自2024年起,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通過競爭性選拔,支持部分地級以上城市開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今年每省(區、市)可推薦1個城市參評,全國首批評選15個示范城市。其中,重點向超大特大城市和長江經濟帶沿線大城市傾斜,中央財政對東部地區每個城市補助資金總額不超過8億元,具體根據工作推進情況分年撥付到位。
接下來,省財政廳將會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時下達開展城市更新行動中央補助資金,指導東莞市聚焦建成區存量空間提升綜合環境,加速向深度城市化邁進,重點圍繞四大類26個項目,實施城市更新行動。
我省將推動東莞實現市縣城市地下管網集約輻射水平和安全性穩步提高、生活污水收集處理效能顯著提升、市政基礎設施短板有效改善、老舊片區宜居環境建設持續推動、進一步煥發城市新活力,充分發揮資金效益,爭取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先進經驗,為全國高度城市化地區進一步煥發新活力提供有益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