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近年來,我省先后兩次對省級財政出資政策性基金進行清理,省級政策性基金從24項整合為4項。經過整合規范,政府出資或注資省屬企業611億元,引導形成基金總規模達6250億元。今年,廣東省專門針對3項政府注資設立的政府投資基金,進行基金設立機制、運作機制、評估機制的改革,簡化其投資審批流程,增強企業自主權,充分發揮基金引導帶動社會投資的作用。
從“委托管理”改為“注入資本金”
據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廣東省通過規范基金組建架構、基金投資領域、基金管理制度等,切實加強政策性基金管理,省級政策性基金從24項清理整合為4項,包括1項政府出資設立的政策性基金(廣東省基礎設施投資基金)以及3項政府注資省屬企業設立的政府投資基金(廣東省創新創業基金、廣東省產業發展基金、廣東省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基金)。
針對其中3項政府注資設立的政府投資基金,今年廣東省對其管理進行了改革。首先是改革基金設立機制,針對廣東省創新創業基金、產業發展基金、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基金的省財政出資方式進行改革——從“委托管理”改為“注入資本金”形式。省財政出資部分相應轉增粵科公司、粵財公司、恒健公司資本金。注入資本金專項用于設立創新創業、產業發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政策性基金,不得用于抵質押或挪作他用。受注資企業作為基金運營機構,負責確保原定政策目標、投向領域、涵蓋業務范圍不變。
基金獨立自主運營
同時,還改革了政府注資設立的政府投資基金的運作機制。其中,實行基金獨立自主運營,由基金運營機構牽頭制定基金組建方案,省政府批準設立后全面負責基金的組建運營,獨立自主地實行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自主確定基金項目管理制度、投資管理流程、風險防控機制和信息披露機制,具體投資項目原則上“只報備、不報批”。行業主管部門、財政部門配合審核基金組建方案,不參與基金投資決策,不干預基金日常經營,不直接確定具體投資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