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下午,深港合作會議在香港舉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委書記、市長許勤的共同見證下,深港正式簽署《關于港深推進落馬洲河套地區共同發展的合作備忘錄》,同意合作發展河套地區為“深港創新及科技園”。
“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將以創新和科技為主軸,建立重點科研合作基地,園內配套建設相關高等教育、文化創意和其他配套設施,將成為香港最大的科技創新園區。同時,香港也將支持深圳將深圳河北側毗鄰河套地區的3平方公里區域規劃打造成為“深圳科創園區”,雙方優勢互補,共同構建具有集聚效應和協同效應的“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
備忘錄的簽署,意味著落馬洲河套地區這一深港合作的重要平臺將駛入開發“快車道”。河套地區占地87公頃,大約是目前香港科學園面積的4倍。深港兩地將引導和聚集國內外優質高科技企業、研發機構、高等院校進駐園區,成為科技創新的高端新引擎、深港合作的戰略新支點,共同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深港創新圈”。
根據《備忘錄》,河套地區的開發項目以公益性為主,將建立重點科研合作基地,聯系國內外頂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及企業建立科研合作基地,與世界各地優質的研究人才交流合作。兩地同意在“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內建設相關及輔助設施,包括建立“綜合性高端培訓平臺”,向全球頂尖高等院校(包括香港、內地及海外高等院校)征求辦學建議,在非牟利的基礎上,在園內開辦分校或新院校,集中提供與高新科技有關的研究院及專業培訓課程,培訓相關人才,與園內的設施產生協同聚集效應,并配套建設相關文化創新、商業等設施。
根據1997年7月1日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21號》,深圳河治理后,以新河中心線作為區域界限,原位于深圳市行政區域內的河套地區,納入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區域范圍。2011年11月,港深雙方簽署《推進落馬洲河套地區共同開發工作的合作協議書》,同意在“一國兩制”大原則下,按“共同開發、共享成果”原則,合作推動河套地區發展。
業內人士認為,落馬洲河套地區未來將成為繼前海之后深港合作的又一重要平臺,“港深創新及科技園”以及未來兩地共同構建的“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將成為兩地重要的科研合作基地和海內外科技人才、項目聚集平臺,對于推動兩地創新創業發展有積極意義,也將成為粵港澳大灣區進一步融合發展、共同參與世界灣區競爭的一個標志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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