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民政局:
近期,省內外新冠肺炎疫情多點散發,局部地區發生聚集性疫情,社區防控形勢嚴峻復雜。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和全省疫情防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堅決貫徹“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動態清零”總方針,進一步提升社區工作者能力,從嚴從緊開展城鄉社區防控工作,牢牢守住城鄉社區疫情防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村(社區)群防群控組織動員能力建設
各地要堅持黨建引領,充分發揮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制度優勢,建立健全村(社區)組織動員體系,提升村(社區)組織動員能力,落實專常兼備、平戰結合的常態化防控措施。要健全村(居)民委員會聯系服務群眾機制,依托社區綜合信息平臺、微信群、網格化管理、走家入戶等有效方式,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員會—村(居)民委員會下屬委員會(村、居民小組,工作網格等)—村(居)民(戶代表、樓棟長、家庭等)”上下互聯的組織動員體系,推動社區防控各項措施落實不遺一戶、不漏一人,為第一時間發現、報告、處置疫情做好提前量。要發揮村(社區)協調各方的作用,統籌村(社區)內工作力量,引導社會力量和市場主體,整合和調動各類資源,凝聚各方共識,構建多方參與、有序協作、自助互助、共建共享的組織動員格局,有效銜接黨委政府組織動員體系。要提升社區工作者的溝通協調能力,建立各類組織、機構、企業、人才等與村(社區)互聯互通機制,積極做好轄區居民防控知識宣傳教育,激發居民群眾積極主動參與,增強“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的主體意識。
二、強化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
各地要按照《廣東省民政廳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 廣東省中醫藥局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于加強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粵民函〔2022〕35號)要求,加快推進村(居)民委員會下設公共衛生委員會工作,配齊配強工作力量,明確規范職責任務,確保于今年3月底前實現公共衛生委員會全覆蓋。要建立健全公共衛生委員會在村(社區)黨組織統一領導、村(居)民委員會統一管理下開展工作的長效運行機制,暢通公共衛生委員會與村(社區)“三人小組”、衛生服務機構等相關組織和機構的工作銜接、協調聯動,形成工作閉環。要強化村(居)民委員會其他專業委員會建設,發揮好在疫情防控中的應有作用。各級要強化社區防控物資、設施等基本保障,及時幫助協調解決社區防控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三、強化社區工作者疫情防控專業能力建設
各級民政部門要積極配合屬地疫情防控聯防聯控機制以及衛生健康等職能部門,對廣大城鄉社區工作者和志愿者開展必要的社區防控知識和相關技能培訓,及時組織學習掌握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變化所做調整的社區防控實操辦法,及時改進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流程、規范操作細節,避免發生工作紕漏。要提升社區工作者運用信息化、數字化開展疫情防控的能力,完善村(社區)、家庭信息等基礎數據。要配合衛生健康等部門指導社區工作者經常性地做好疫情防控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和實操訓練。
四、強化社區工作者關心關愛和典型宣傳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廣大城鄉社區工作者夜以繼日、默默無聞堅守在社區防控一線,有的甚至奉獻出了寶貴的生命,涌現出了一批可親可敬、可歌可泣的先進典型。各級民政部門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重視和相關部門支持,有效統籌投入村(社區)符合條件的相關資金,落實好社區工作者的工作待遇,為城鄉社區工作者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創造更好的工作條件和生活保障,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落實輪休、補休、加班補貼等政策。要以全國表彰先進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優秀城鄉社區工作者為契機,積極講好城鄉社區防控故事、選樹社區工作者抗疫先進典型,宣傳引導社會各界關心支持社區工作者抗疫工作,教育引導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凝聚起社會和社區防控萬眾一心、眾志成城的磅礴力量。
廣東省民政廳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