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2000]2號
印發關于加快我省工業龍頭企業發展意見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府直屬有關單位:
《關于加快我省工業龍頭企業發展的意見》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逕向省經委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〇年一月十二日
關于加快我省工業龍頭企業發展的意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和省八次黨代會精神,加快全省工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增創廣東產業新優勢,保持我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省政府決定:在省確定的電子信息、電器機械、石油化工三大新興支柱產業,紡織服裝、食品飲料和建筑材料三大傳統支柱產業,汽車、醫藥和森工造紙等一批有發展潛力的產業,以及在微電子、生物技術、新材料、海洋技術、新能源及環保等領域,重點培育和發展50戶工業龍頭企業。為此,特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發展工業龍頭企業的指導思想
發展工業龍頭企業,必須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國家和省的產業政策為依據,以規模經濟和專業化協作為依托,以經濟效益為中心,以科技為第一推動力;堅持改革、改組、改造和加強管理相結合,實現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和技術創新,提高企業綜合素質,形成一個與市場競爭相適應的產業結構;堅持政府引導與企業自愿相結合,以“三個有利于”為標準進行全方位的探索,實現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
二、發展工業龍頭企業的基本目標
到2005年,在我省8大重要產業中,要形成一批主業突出、主導產品市場占有率高、技術裝備接近或達到國際當代水平、銷售額達到50億元以上的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和跨國經營的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并以這批龍頭企業為骨干,帶動中小企業的發展,促進全省工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增創全省產業新優勢。
至2005年,50戶工業龍頭企業的主要經濟指標在全省工業的比重要分別達到:工業總產值占20%;工業增加值占20%;銷售收入占20%;利潤總額占50%;資產總額占25%。
三、工業龍頭企業的主要條件
入選的工業龍頭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主導產品突出。企業的主導產品在省確定的重要產業范圍內,是國家或省名牌產品,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創匯能力,有較完善的市場營銷網絡,產品的國內市場占用率達到20%或在全省同行業中排前三名,有較強的出口創匯能力,銷售收入和實現利潤,占公司銷售收入和利潤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有產業優勢,發展前景好。
(二)經濟效益好。企業盈利能力強,是全省同行業的利稅大戶,利潤總額不低于3000萬元;資產負債結構合理,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5%;凈資產收益率高于銀行同期利率,企業資信好,重合同、守信用。
(三)科技開發能力強。有完善的科技開發機構,高素質的科技隊伍和相對固定的經費來源,有自主的技術開發和改造能力,有自主的知識產權,初步形成了技術創新機制,在同行業中具有技術優勢。
(四)經營機制靈活。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管理體制健全,信息渠道暢通,具有現代的生產、經營管理水平和手段,能對市場的變化作出迅速而有效的反應,有較強的競爭優勢。
(五)領導班子素質高。班子結構合理,講政治、懂業務、善經營、會管理,有較強的改革意識、法制觀念和求實敬業精神,團結協作,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強。
50戶工業龍頭企業,應根據以上5個條件,按照以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為主,面向多種所有制企業的原則,主要在國家520戶重點企業、省83戶大企業集團中的工業類企業,以及重要產業行業的排頭兵企業中選擇。
四、加快工業龍頭企業發展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選好、選準企業發展方向。龍頭企業要在充分了解和研究市場需求變化、科技發展趨勢、競爭對手情況的前提下,從自身基礎條件出發,按照企業發展方向與省的產業發展方向相銜接、企業自身規劃與重要產業發展規劃相銜接的原則,認真確定發展戰略,制訂發展規劃和經營策略,并以此為依據進行產品結構、產業結構和組織結構調整,使企業成為我省重要產業發展的主要執行者和體現者。在制訂規劃中,要堅決杜絕盲目投資和低水平的重復建設,防止和避免同行業的優強企業之間出現惡性競爭。
(二)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企業改革的方向。要加快制度創新的力度,通過1年左右的努力,使50戶龍頭企業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成為全省工業企業轉機建制的示范點。
要按《公司法》的要求大力推進公司制改革,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完善以資本聯結為紐帶的母子公司體制,初步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領導體制和組織管理制度,實現經營機制的根本性轉換。條件具備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經同級政府批準,實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或改組為資產經營公司,代表政府行使出資人的權利。
要建立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依法界定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的職責,使企業內部形成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管理機構和監督機構各自獨立、權責分明、既相互協調又互相制衡的治理機制。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要通過制度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工會、職代會在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上的積極作用。
要加大企業分配制度改革的力度,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積極進行企業經營者年薪制、經營者階層向企業參股,以及對有貢獻的經營者和科技人員獎勵企業股權等方面的探索。與此同時,在子公司積極穩妥地推進員工持股的改革。
(三)大力拓展國內外市場。龍頭企業要通過實施名牌戰略和現代營銷策略,大力開拓國內外兩個市場,不斷提高主導產品的市場份額。
支持龍頭企業以市場為導向研制、開發新產品,對企業已開發的有市場前景的高新科技產品,要采取措施幫助其形成規模經濟;對質量好、市場好、效益好的產品,應優先幫助其申報省和國家名牌產品,并依法予以保護。
政府行政事業單位采購大宗物品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龍頭企業產品;省、市確定的重點建設項目,龍頭企業無須經資格審查,可直接參與招標,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中標或采購其產品。
對龍頭企業的產品出口,要通過優先退稅、逐步試行設立保稅工廠和優先實行無紙化報關等措施給予支持。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優先辦理自營進出口權申報手續,并在進口重要工業品、原材料等方面給予支持。
支持有條件的龍頭企業在海外設立研究中心、產品銷售服務中心,支持企業將長線生產能力轉移到海外辦廠,發展帶料加工。
對企業的科技、管理人員出國出境,要簡化程序,優先審批。確屬業務需要者,給予辦理多次往返港澳通行證和一次審批一年有效的出國任務批件。
(四)增強科技開發能力。技術進步是實現企業集約經營的重要途徑。企業要通過建立自主創新的技術進步機制,提高技術創新能力,促進科技成果的開發和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增強發展后勁,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支持企業辦好研究開發機構。技術中心的建設,以企業投入為主。每個省級重點工程技術中心,省財政給予200萬元補貼。對具備條件的企業,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
對于符合條件的改造項目,應優先推薦其申報國家級技改貼息項目、技術開發項目和重大裝備國產化項目,以爭取國家的直接支持。
鼓勵企業增提技術開發費。龍頭企業每年提取的開發費,應不低于當年銷售收入的3~5%,并按實際發生額計入成本。年增幅在10%以上的,可再按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應納所得稅額。實行工效掛鉤的企業,年終考核時技術開發投入可視同實現利潤計算其效益。
對符合產業政策并被列為國家和省重點項目和生產性基建項目,經稅務部門批準,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可實行優惠。
(五)拓寬企業融資渠道。資金是保證企業發展的重要條件。要在國家金融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用市場經濟的手段大力拓寬企業的融資渠道,以滿足龍頭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對資金的需求。
參照國家對520戶重點企業的做法,建立龍頭企業的主辦銀行制度。銀行根據企業的經營管理狀況和發展前景核定授信額度,并簽訂“銀企合作協議”,給予貸款、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結算、信息咨詢等方面的支持。
優先推薦龍頭企業發行股票并上市。支持龍頭企業優先“買殼”、“借殼”上市,優先安排龍頭企業發行債券。積極支持企業成立財務結算中心,報同級財政部門批準,財務結算中心內部資金結算收入視同管理費處理。
(六)加大資產重組力度。龍頭企業要通過資產的優化重組,走內涵為主的發展路子。要按照有利于突出主業、有利于強化管理、有利于提高資產營運效益的原則,對企業的存量資產進行戰略性的重組,實現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形成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組織結構和資產格局。
要鼓勵龍頭企業進行有效擴張。龍頭企業要充分利用自身的優勢,尤其是品牌、技術、人才、管理和營銷網絡等無形資產的優勢,通過兼并互補性強的企業實行低成本擴張。對符合政策的兼并項目,要優先推薦列入國家的《企業兼并破產和職工再就業工作計劃》,享受沖銷國家銀行呆帳準備金的優惠政策。
支持龍頭企業依據現有法規,通過各種方式盤活土地資產。把土地置換作為引資的企業,其土地使用權不發生轉移的,5年內可繼續保留劃撥土地性質;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的,要依法辦理出讓手續,但企業需繳納的土地出讓金作為國家資本金全部返還給企業,同時免收出讓過程的各種稅費或附加。
(七)加快企業人才開發。人才是企業的第一資本。要把加快企業人才資源的開發,作為企業生存與發展的一項戰略性的基礎工程。
龍頭企業要建立健全嚴格的全員培訓計劃,并把培訓的重點始終放在企業經營者和高層管理人員上。鼓勵企業與高校聯合定向培訓碩士、博士研究生,優先在企業選派經營者、管理人員和科技骨干到國外培訓。
要參照國際慣例,加大企業用工制度和領導人員管理體制的改革,逐步建立起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有利于人力資源優化配置的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用人機制,使企業的人力資源得到最充分的開發和利用。
支持龍頭企業根據發展的需要,向國內外招聘人才。企業在國內招聘博士、碩士和重點大學畢業生,以及具有高、中級職稱的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組織人事部門要優先審批,公安部門要優先為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辦理入戶手續,并免收城市建設增容費。同時,在住房分配、配偶就業、子女入學等方面給予照顧。
支持企業建立博士后流動站和工作站,省財政每年給每位進站博士后4萬元經費補貼。企業向國外聘請管理人員和科技人員,外事、人事部門應優先辦理審批手續,所聘人員的個人合法收入可自由匯出。
(八)多渠道增補資本金。建立資本金增補制度,是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要通過企業與政府的共同努力,綜合運用各種渠道幫助企業增資減債,降低資產負債率。
凡資本金未達到法定標準的企業集團,應由其出資人在規定期限內補足資本金;已經達到法定標準的,也應根據企業的發展情況,努力增加資本金。
(九)實施政府扶持和市場推動相結合戰略。龍頭企業的發展需要政府的推動和扶持,但政府不得隨意干預企業經營活動,扶持的立足點要從單純的財稅優惠,轉到促進龍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提高競爭能力和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上。龍頭企業的發展,要堅決轉向利用市場機制的軌道上,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作用,并在市場競爭中優勝劣汰,不斷發展壯大。
五、發展工業龍頭企業工作的組織實施
發展工業龍頭企業的工作,在省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省經委牽頭,會同省計委、省科委共同組織實施。
省對工業龍頭企業實行“優勝劣汰”的動態管理,定期進行考核,考核標準和辦法由省經委會同省計委、省科委擬訂。
附件:1999年度廣東省50家工業龍頭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