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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府〔2008〕4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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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 關于表彰2007年度落實省激勵型 財政機制先進單位的通報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2007年,全省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壯大縣域經濟,實行激勵型財政機制的工作部署,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大力發展經濟,增加財政收入,取得顯著成效。全年,各地級以上市、縣(市、區)上劃省“四稅”平均增長26.89%。其中,粵東、粵西和粵北地區平均增長28.46%,32個縣(市、區)獲得上劃省“四稅”超過全省平均水平返還獎勵及領導班子獎勵,占粵東、粵西和粵北地區縣(市、區)數的48.48%;48個縣(市、區)獲得一般性轉移支付補助獎勵,占享受省轉移支付補助縣(市、區)數的71.64%。為表彰先進,樹立榜樣,省人民政府決定,對獲得2007年度縣級領導班子獎勵的汕頭市澄海區等32個縣(市、區)予以通報表彰,授予其中獲得100萬元以上縣級領導班子獎勵的汕頭市澄海區等14個縣(市、區)“2007年度加快縣域財政發展獎”。 受表彰的單位要再接再厲,為促進我省縣域經濟發展作出新的貢獻。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在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中爭當排頭兵,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為實現我省經濟社會加快發展、率先發展、協調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附件:1.2007年度縣級領導班子獎獲獎單位名單 2.2007年度加快縣域財政發展獎獲獎單位名單 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1 2007年度縣級領導班子獎獲獎單位名單 (共32個)
附件 2 2007年度加快縣域財政發展獎獲獎單位名單 (共1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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