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認真做好我省居民以個人身份赴港澳
旅游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簽訂的《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 協議),佛山、東莞、中山、江門4市從今年7月28日起,開辦了居民以個人身份赴港澳旅游 業務。8月20日,廣州、深圳、珠海、惠州4市也相繼開展了此項工作。我省在全國率先開展 居民個人赴港澳旅游業務,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東的極大關懷和信任,對此,省委、 省政府高度重視,公安、旅游、港澳辦、外匯管理、邊檢、海關、檢驗檢疫等部門積極配合, 共同努力,工作進展順利,申請辦證秩序井然,社會各界反映情況良好。根據中央的部署 ,在2004年5月1日前,將在全省范圍內全面開展居民以個人身份赴港澳旅游工作。為確保做 好這項工作,經省人民政府同意,通知如下:
一、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內地居民赴港澳旅游是黨中央 、國務院為促進港澳地區經濟,維護港澳社會穩定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我省毗鄰港澳,歷 來在人員交往、商貿往來、經濟合作、文化交流等方面聯系密切,開展居民以個人身份赴港 澳旅游工作,有利于粵港澳三地的經濟發展。因此,各市要認真組織和加強領導,要指定一 位副市長負責協調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按職能分工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研究 和解決,保證全省按時啟動居民個人赴港澳旅游工作。
二、加強對居民個人赴港澳旅游的審批管理。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出入境審批管 理規定辦理個人赴港澳旅游的審批手續,對曾在港澳地區有過違法違例行為的申請人員,2 至5年內限制其出境。要建立粵港兩地通報協調機制,密切雙方聯系,加強對口交流,及時 溝通情況,互通旅游信息,共同做好個人赴港澳旅游工作。
三、加強對各出入境口岸的管理和監控,建立和完善口岸現場應急機制,保證各出入境口岸 通關順暢,治安秩序良好。開辦居民以個人身份赴港澳旅游業務后,各口岸出入境人數將大 幅增加,特別是每逢周末、學校放寒暑假、各節假日期間,口岸極易出現人潮高峰。因此, 要加快各口岸的基礎設施建設,爭取早日全面實現查驗工作電子化。公安、旅游、邊檢、交 通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與各部門之間溝通和協作,針對可能出現的安全、消防、治安事 件,以及口岸部門電腦系統故障等緊急事故,制訂落實現場應急處理預案和措施。各有關市 政府要加強口岸一線工作的管理和協調,一旦發生人員通關阻滯,及時做好疏導工作,確保 各出入境口岸安全、通暢、治安秩序良好。
四、加大宣傳力度,正確引導居民有序申請辦證,理性到港澳旅游。各市要通過各新聞媒體 向群眾宣傳居民以個人身份赴港澳旅游的政策,教育和引導本地居民要遵守港澳地區的有關 法律、法規,不要在港澳逾期居留、非法打工和從事其他非法活動,不要利用居民個人赴港 澳旅游渠道前往第三國(地區)旅游和非法移民,努力做到讓中央和港澳特區政府放心,讓 粵港澳老百姓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