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進一步加快廣東省高速公路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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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綜合運輸體系“十一五”規劃的通知》(粵府辦〔2006〕63號)的要求,到2010年,廣東省高速公路里程將達到5000公里。截至2006年底,廣東省已建成高速公路里程3340公里,距離規劃目標仍有1660公里,建設任務非常繁重,時間非常緊迫,但由于受到建設用地緊張、征地拆遷工作難度大、前期工作運轉周期長等因素的影響,目前廣東省高速公路建設進度緩慢,直接影響到“十一五”規劃目標的實現。為進一步加快高速公路建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增強加快高速公路建設的緊迫感。各地、各有關部門特別是各級交通部門要充分認識到加快廣東省高速公路建設,構建便捷高效的高速公路網,是廣東省綜合運輸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促進廣東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統一思想,增強共識,高度重視高速公路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在不違反國家政策和認真貫徹張德江書記“三條紅線”要求的前提下,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及早研究解決,千方百計加快建設,確保“十一五” 期間廣東省高速公路建設任務順利完成。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依法依規、特事特辦”的原則,明確責任,加強溝通,緊密配合,促使有關項目盡快開工建設。沿線各級政府要進一步發揮主導作用,積極主動配合項目業主做好征地拆遷等相關工作,并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牽頭相關部門組成的領導小組,負責項目征地拆遷和建設協調等工作;省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建設廳、交通廳、水利廳、環保局等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簡化程序,提高辦事效率,全力支持和配合廣東省高速公路建設,特別是在項目審批、用地審批、環保評估等各個環節加快工作進度,為項目開工建設創造必要條件;項目業主要提前開展建設項目前期、設計等工作,科學合理地安排項目報批有關工作,積極配合做好審批事項的跟蹤落實工作。
三、采取措施,切實解決高速公路建設用地問題。加快高速公路建設要嚴格執行國家土地管理制度和政策,盡量少占耕地,避免占用基本農田。對廣州、佛山、東莞、中山等地國家和省重點建設項目必須占用基本農田,而本地確實沒有適宜耕地可供補劃為基本農田的地區,按“依法、平等、自愿、有償”原則,可采取跨地級以上市補劃基本農田,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對珠江三角洲地區國家及省高速公路項目的建設用地,在本市(地級以上市)內不能滿足建設項目耕地占補平衡需要時,按“依法、平等、自愿、有償”原則,可易地(提前)開墾耕地作為占補平衡補充耕地指標。項目設計及業主單位要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被征地農民的合法利益;要貫徹設計建設新理念,在路線、立交、收費站、服務區、管理養護區的設計和建設中應堅持集約、節約用地,少占耕地,特別要盡量避免占用基本農田。
對高速公路項目建設用地預審手續已批復、前期工作基建程序基本完善的項目,繼續按照省交通廳等五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快高速公路重點項目建設有關問題的意見》(粵交辦〔2006〕591號)辦理。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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