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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府〔2011〕5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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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0年度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 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 評估考核情況的通報 ?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以下簡稱《珠三角規劃綱要》)領導小組近期組織對珠江三角洲各市、省有關部門2010年度實施《珠三角規劃綱要》工作情況進行了評估考核。評估考核情況表明,2010年珠江三角洲各市、省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深入推進實施《珠三角規劃綱要》各項工作,在2009年取得良好成績的基礎上,認真總結經驗,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大膽探索創新,取得了新的重大進展,為推動實現“四年大發展”各項目標任務作出了積極貢獻,為我省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發揮了重要作用。現將評估考核結果通報如下: 一、獲得優秀等次單位 江門市、廣州市、深圳市。 省發展改革委、省編辦、省財政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廳、省水利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外經貿廳、省港澳辦、省環境保護廳。 二、獲得良好等次單位 東莞市、佛山市、珠海市、中山市、惠州市、肇慶市。 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林業局、省監察廳、省金融辦、省國土資源廳、省文化廳、省農業廳、省知識產權局、省國資委、省教育廳、省海洋漁業局、省地稅局、省外辦、省物價局、省民政廳、省旅游局、省法制辦、省衛生廳。 2011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也是實施《珠三角規劃綱要》實現“四年大發展”的關鍵年。希望各地、各部門圍繞“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這個核心,在全面推進實施《珠三角規劃綱要》實現“四年大發展”各項工作任務的基礎上,按照《印發實施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11年2012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粵府辦〔2011〕16號)的要求,進一步突出工作重點,強化工作措施,確保完成“四年大發展”各項目標任務。獲得優秀的單位要再接再厲,繼續開拓進取,大膽先行先試,爭取取得更大的成績。排名靠后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查找差距,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工作,銳意進取,迎頭趕上,努力爭取在2011年實施《珠三角規劃綱要》工作中取得好的成績。 ? ? ? ? ? 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