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潮州
新區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外經貿廳、文化廳、外辦、地稅局、海洋漁業局、旅游局、法制辦、僑辦、金融辦、臺辦,海關總署廣東分署: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潮州新區建設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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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辦公廳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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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新區規劃建設工作方案
為加快推進潮州新區的規劃建設工作,現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規劃編制
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潮州市政府及省有關部門抓緊編制潮州新區發展規劃,包括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
(一)潮州新區發展總體規劃是潮州新區建設的行動指南,是編制潮州新區其他專項規劃的基本依據。總體規劃要明確潮州新區的區域范圍、戰略定位、發展目標、空間布局、主要任務、管理體制和政策支持等主要內容。
(二)專項規劃主要包括產業發展專項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區域建設用海專項規劃等。產業發展專項規劃要明確建設潮州新區規劃發展的主導產業及其定位、產業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等。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要提出潮州新區基礎設施建設的基本框架、目標任務和建設時序。區域建設用海專項規劃要明確潮州新區的用海范圍、功能分區、用海布局、海域生態保護和實施計劃等。
二、政策創新
潮州市和省有關部門要抓緊開展潮州新區建設的相關專項政策創新研究,圍繞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重大區域發展平臺建設、加快東西北地區振興發展、中心城區擴容提質的戰略部署,進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試,在拓展城市發展空間,優化城市發展布局,加快城市化進程,以及財政稅收、土地利用、海域使用、投資管理、金融服務、社會管理等方面加大政策創新力度,為促進潮州新區建設提供政策保障。
三、相關要求
(一)潮州市要切實擔負起潮州新區建設的主體責任,積極開展潮州新區規劃建設的前期工作。同時,要統籌全市改革發展大局,妥善處理潮州新區與中心城區以及所轄各區、縣及周邊地市的關系,促進全市和潮汕揭區域協調發展。
(二)省直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潮州新區建設工作的支持指導。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指導開展總體規劃編制、政策創新等工作;省編辦要指導潮州新區做好管理體制創新和組織架構設置工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外經貿廳、文化廳、外辦、地稅局、海洋漁業局、旅游局、法制辦、僑辦、金融辦、臺辦,以及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等有關部門要對相關工作和政策創新予以支持。
(三)潮州新區相關規劃和方案要抓緊按程序報批。2013年8月底前潮州市政府要將發展總體規劃報省發展改革委審核,2013年9月底前省發展改革委要將發展總體規劃按程序報省政府審批。2014年5月底前潮州市政府要按程序將產業發展專項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區域建設用海專項規劃等報省發展改革委會有關部門審批。潮州新區組織架構設置方案由潮州市政府盡快按程序報省政府審批。專項政策創新要從實際出發,按照先易后難、先急后緩的原則,在省相關部門指導下,由潮州市政府提出建議和具體方案,按程序報省政府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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