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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湛江市東海島城市
總體規劃(2013-2030年)的批復
湛江市人民政府:
《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東海島總體規劃(2013-2030年)的請示》(湛府〔2014〕19號)收悉?,F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湛江市東海島城市總體規劃(2013-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東海島是湛江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重要組成部分,是湛江市向南拓展城市功能的承接地和粵西地區重要的產業基地?!兑巹潯穼嵤┮钊胴瀼攸h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尊重并順應城市發展規律,堅持經濟、社會、人口、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統籌做好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等各項工作,圍繞建設國家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區的發展目標,逐步把東海島建設成為宜業、宜居、宜游的現代化工業新城。
二、強化城鄉區域統籌發展。在《規劃》確定的369平方公里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優化城市結構,加強空間管控,統籌推進產業片區、居住片區、綜合片區和龍海天旅游片區建設,形成產城平衡、組團發展的格局。合理安排城鎮建設、村落分布、產業聚集、農田保護和生態涵養空間,推動城鄉基礎設施聯網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建設美麗鄉村,實現城鄉協調發展。
三、合理控制城市規模。到2030年,城市人口規??刂圃?0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規??刂圃?39平方公里以內。堅持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各項建設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設用地規模不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規模。認真落實“緊湊城市”規劃理念,穩步推進城市有機更新,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資源??茖W規范劃定城市生態控制線和城市開發邊界,加強對生產、生活、生態空間的管控,切實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制訂并嚴格實施保護措施。要科學論證并嚴格控制圍填海造地,加強對土地、海洋等生態環境資源的保護。
四、完善區域和城市基礎設施。加強東海島內外交通銜接,加快跨海大橋、海底隧道、東海島鐵路、北部港區以及城市快速路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建立以公共交通為主體、多種交通方式相結合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堅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則,統籌規劃建設城市地下管網、供水水源、給排水、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結合東海島未來發展方向,合理安排教育、醫療、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設施的布局。增加公共綠地和休閑開敞空間,提高城市宜居水平。重視城市防災減災工作,加強重點防災設施和災害監測預警系統的建設,合理規劃布局應急避難場所和疏散通道,建立健全包括防洪排澇、抗震、消防、人防等內容的城市綜合防災體系。
五、推動低碳生態城市建設。加強對森林公園、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海洋岸線的保護,開展綠色生態城區建設。加強工業、交通和建筑等領域的節能管理,切實做好工廠企業節能減排工作,推動城市產業低碳化發展。積極推進綠道、步行、自行車等慢行交通系統建設,推動綠色建筑規?;l展。加強城市綠化,加快建設包括綠道網、農田、濕地、森林、郊野公園等各類生態斑塊、廊道和自然區域要素的綠色基礎設施系統。大力發展生態農業、特色畜牧業、生態林業,打造生態休閑觀光農業基地。
六、加強對歷史文化遺產和風貌特色保護。嚴格落實紫線管理要求,加強對硇洲燈塔等文物保護單位以及近現代重要史跡、建筑的保護和修復;傳承東海島人龍舞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加大對歷史建筑和傳統村落保護力度,結合自然山水格局和歷史文脈,加強重要地段和節點地區的城市設計,彰顯城市地域文化和風貌特色。
七、嚴格規劃實施管理?!兑巹潯肥菛|海島城鄉發展、建設和管理的基本依據,規劃區內的一切建設活動必須符合《規劃》的要求。要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明確實施重點和建設時序。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對規劃區范圍內的建設用地與建設活動實行統一、嚴格的規劃管理,切實保障規劃的有效實施。要加強公眾和社會監督,提高全社會遵守城鄉規劃的意識。
湛江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批復精神,認真做好《規劃》實施工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規劃》實施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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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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