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延用《廣東省
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和評標評審
專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粵辦函〔2018〕418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和評標評審專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府辦〔2016〕128號)延用至2019年12月31日。
省政府辦公廳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