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廣東省保障
電力供應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粵辦函〔2021〕263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做好“十四五”期間電力供應保障工作,省人民政府決定建立廣東省保障電力供應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保障電力供應有關部署,積極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提高電力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推進電力工業高質量發展。統籌推動全省電力重大項目、能源儲備項目建設等重點工作,研究協調重大事項,組織審議相關文件和政策。加強電力供需形勢分析研判,及時推動信息溝通交流,督促指導各地、各有關部門抓好工作任務落實。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分管能源工作的省領導和南方電網公司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成員包括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國資委、省統計局、省能源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省能源集團、廣東電網公司、國家管網集團廣東省管網有限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南方分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廣東分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廣東公司、國家能源集團廣東電力有限公司、國家電投集團廣東電力有限公司、華潤電力投資有限公司華南分公司、中海油氣電集團廣東銷售公司、中石化天然氣分公司華南銷售中心、中石油天然氣銷售廣東分公司等單位負責同志(具體人員名單附后)。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能源局和南方電網公司董事會工作部,承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由省能源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南方電網公司董事會工作部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處室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機制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由召集人主持,也可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研究具體工作事項時,可視情況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參加會議,也可邀請其他單位參加。聯席會議決定事項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由聯席會議辦公室起草,經召集人審定后印發。重大事項按程序上報省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并及時向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工作落實情況;要積極提出工作建議,研究完善有關政策措施,互通工作信息,共同做好電力供應保障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做好跟蹤督促落實,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情況。
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辦公室報召集人同意。
聯席會議不納入省級議事協調機構管理,不刻制印章。
省政府辦公廳
2021年9月5日
廣東省保障電力供應工作聯席會議
成員名單
召集人:林克慶 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
曹志安 南方電網公司總經理
成 員:曹達華 省政府副秘書長
張建平 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局長
鄭人豪 省發展改革委主任
涂高坤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廳長
戴運龍 省財政廳廳長
陳光榮 省自然資源廳廳長
李 成 省國資委主任
楊新洪 省統計局局長
溫珍才 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副主任
吳道聞 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長
畢亞雄 南方電網公司董事
廖建平 廣東電網公司董事長
李灼賢 廣東省能源集團董事長
賴少川 國家管網集團廣東省管網有限公司董事長
劉安倉 中國華能集團南方分公司執行董事
馬光成 中國大唐集團廣東分公司副總經理
畢于恒 中國華電集團廣東公司副總經理
袁天平 國家能源集團廣東電力有限公司董事長
褚德海 國家電投集團廣東電力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后永杰 華潤電力投資有限公司華南分公司總經理
鐘 翔 中海油氣電集團廣東銷售公司總經理
戰永輝 中石化天然氣分公司華南銷售中心總經理
胡萬志 中石油天然氣銷售廣東分公司副總經理
張志強 廣東省電力規劃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