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陸豐市螺河飲用水
水源保護區調整方案的批復
粵府函〔2025〕172號
汕尾市人民政府,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
汕尾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螺河(陸豐市段)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請示(汕府報〔2025〕7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螺河(陸豐市段)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方案,調整后保護區更名為“陸豐市螺河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二、汕尾市要盡快標定調整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做好界碑、警示牌等標識設立工作;嚴格落實各項飲用水水源保護措施,加強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制定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水源地水質監測,切實保障飲用水源安全。
三、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要加強對汕尾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的監督指導,督促嚴格落實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及水源水質保護相關工作。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方案、示意圖及拐點坐標等由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另行印發。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