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產學研辦函〔2009〕9號
廣東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各有關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科技部《關于深化省部產學研結合工作的若干意見》,加快推進“廣東省教育部科技部產學研創新聯盟”(以下簡稱“創新聯盟”)的體制機制創新,充分發揮創新聯盟在產業共性、關鍵技術創新方面的引領帶動作用,加快提升廣東產業集群的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省部產學研辦將進一步加強和推進創新聯盟建設,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建設創新聯盟的重要意義
組建創新聯盟,是深化省部產學研合作,高效整合創新要素,提高集成創新效率,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的有效模式。創新聯盟由區域內的行業骨干企業、核心企業與國內相關領域優勢高校、科研機構等按市場經濟規則聯合組建,以企業的發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為基礎,以突破共性技術瓶頸、研發重要產品、整體提升產業自主創新能力為目標,以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契約為保障,是優勢互補、利益共享、風險共擔、長期合作、共同發展的新型技術創新合作組織。創新聯盟的建設有利于有效整合產業技術創新資源,提高產學研結合的組織化程度;有利于促進科研與生產的緊密銜接,實現創新成果的快速產業化;有利于加強技術集成創新,聯合突破重大共性技術難題,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省部產學研辦把創新聯盟建設作為省部產學研合作的重點工作來抓,將積極引導和大力推進創新聯盟的建設。
二、創新聯盟的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
總體目標:根據《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的總體要求,瞄準國家和區域支柱產業、新興產業和戰略產業的技術創新需求,圍繞產業鏈、技術創新鏈中的重要節點,到2020年組建100個左右的創新聯盟,通過聯合攻關和集成創新,突破一批制約產業發展的重大共性技術難題,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重要產品和標準,培育和壯大一批具有產業引領帶動作用的產學研合作綜合示范企業和創新型產業集群。
主要任務:組織制定產業技術路線圖,開展產業的統計分析和市場技術預測,提出制約產業發展的關鍵、共性技術問題;組織關鍵、共性技術聯合攻關,突破產業發展的技術瓶頸,形成產業的重要產品和重要的產業技術標準;建立產學研結合的公共技術創新平臺,探索集成產學研優勢資源聯合創新的新機制、新模式,形成知識產權共享機制,實現創新資源的有效聚集和合理分工;實施技術轉移,加速科技成果的商業化運用,提升產業整體競爭力;聯合培養人才,加強人員的交流互動,為產業持續創新提供人才支撐。
三、組建創新聯盟的基本原則
(一) 瞄準產業發展需求。圍繞制約產業發展的重大技術問題,促進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解決產業鏈中的關鍵、共性技術,形成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加快區域支柱產業和新興產業的發展。
(二) 遵循市場經濟規則。立足于企業創新發展的內在要求和合作各方的共同利益,創新合作機制和模式,通過平等協商,建立有法律效力的聯盟契約,促進創新聯盟的有效運行和發展。
(三) 加強政府引導扶持。充分發揮政府的協調引導作用,營造良好環境,加強對創新聯盟的服務和支持,對創新聯盟凝練的符合產業發展的重大和重點項目給予重點支持。
四、組建創新聯盟應具備的條件
(一) 產業選擇方面的條件。創新聯盟須緊密圍繞國家或區域支柱產業、新興產業、戰略產業或優勢傳統產業的發展而組織,由具備較完善產業鏈、產業集群的企業群發起。聯盟的目標和任務符合區域產業政策和現代產業體系建設要求。
(二) 發起單位方面的條件。創新聯盟由區域內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生產力促進中心、行業協會、學會等多個獨立法人組成。企業處于區域或行業骨干地位,具有較好的創新氛圍和產業化條件;高校或科研機構等在合作的技術領域具有較強的科研條件、創新平臺、技術成果、人才和團隊等優勢;生產力促進中心、行業協會、學會等中介服務機構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三) 創新聯盟組建方面的條件。聯盟制定切實可行的建設方案以及落實相關配套措施,成員單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簽署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創新聯盟協議和章程。建設方案須確定創新聯盟建設的總體目標、階段目標和重點任務,明確創新聯盟的決策、咨詢、日常管理架構和運行機制,明晰各方的任務分工和年度計劃等,明確創新聯盟對外承擔責任的主體及成員單位之間的責任、權利、義務關系等。章程須明確創新聯盟的性質、宗旨、主要任務、組織結構與職責、工作機制、運行機制、知識產權管理等問題。協議須約定各方的責、權、利,知識產權的歸屬、使用、利益分配、風險承擔等問題。
(四) 鼓勵以公共科技創新平臺牽頭,建立實體性質的聯盟。創新聯盟的組織允許多種形式,鼓勵由公共科技創新平臺牽頭,聯盟成員協商,成立以公司制、社團制、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形式存在的創新聯盟。
五、創新聯盟的申請和認定程序
廣東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門歸口管理本地區的創新聯盟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組建本地區的產學研創新聯盟,具備條件的向省部產學研辦推薦申請組建省部產學研創新聯盟。
(一) 創新聯盟申請。聯盟組建以“自愿申請、專家論證、擇優遴選”為原則,按照《廣東省教育部產學研戰略聯盟建設試點工作指引》,由擬組建聯盟的秘書處單位在廣東省教育部產學研合作信息網下載填寫《廣東省教育部科技部產學研創新聯盟申請表》,并提交以下附件材料:
1.聯盟組建方案(參考提綱見附件2)
2.聯盟組建章程
3.聯盟組建協議
創新聯盟的書面申報材料(含創新聯盟申請表、聯盟組建方案、聯盟組建章程、聯盟組建協議)一式5份,經創新聯盟所有成員單位蓋章后,由擬組建創新聯盟的秘書處單位所在地級以上市科技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蓋章后報省部產學研辦,同時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光盤)。
(二) 創新聯盟的認定。省部產學研辦負責組織專家對創新聯盟申報材料進行論證。對通過專家評審具備組建條件的創新聯盟,納入省部產學研創新聯盟建設計劃。
六、創新聯盟的建設與管理
創新聯盟是省部產學研結合的有效模式和載體。各創新聯盟要創新體制、機制,加強成員單位間的溝通和聯系,形成良性發展機制。要積極吸納行業內各類企業參加創新聯盟,加快行業共性技術成果的推廣應用,提高創新聯盟在行業內的影響力,使之成為支撐和引領產業發展的創新團隊。創新聯盟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計劃,年底要完成年度工作總結和產業年度發展情況報告,并將年度計劃、工作總結和產業年度發展報告報地級以上市科技主管部門,同時上報省部產學研辦備案。
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門要緊緊圍繞本省和本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確定的支柱、新興產業的發展需求,積極引導和推進創新聯盟建設,探索支持創新聯盟建設和發展的有效措施,形成產學研緊密結合的長效機制。要加強對創新聯盟的跟蹤管理和服務,建立動態評價機制,協助解決創新聯盟建設與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省部產學研辦將繼續加強對創新聯盟的支持和服務。支持創新聯盟對相關行業制定實施技術路線圖,支持和鼓勵聯盟加強和完善信息網站建設,建立合作院校專家庫、科技成果庫、信息人才交流庫、科技供求等基礎數據庫平臺,支持聯盟舉辦各種類型的技術研討會、技術專題論壇、產學研合作洽談會、科技成果信息發布會、企業需求對接會等活動。會同各級科技管理部門對創新聯盟的運行和進展情況進行檢查,對發展良好的創新聯盟進行宣傳,形成強大的輿論導向。對不能取得預期效果或運行不良的創新聯盟,要進行整改,甚至中止執行。對創新聯盟凝練的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重大和重點項目給予重點支持。積極探索運用科技貸款、科技擔保等金融工具,支持創新聯盟開展技術攻關和成果產業化。支持條件成熟的創新聯盟成為國家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聯系方式:
廣東省教育部產學研結合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陳建敏,020-83163383,chenjm@gdstc.gov.cn
傳 真:020-83163927
郵 編:510033
地 址:廣州市連新路171號科技信息大樓12樓
附件:1.廣東省教育部科技部產學研創新聯盟申請表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