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全面推行林長制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于全面推行林長制的意見》提出,森林和草原是重要的自然生態系統,對于維護國家生態安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基礎性、戰略性作用。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要求,在全國全面推行林長制,明確地方黨政領導干部保護發展森林草原資源目標責任,構建黨政同責、屬地負責、部門協同、源頭治理、全域覆蓋的長效機制,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建設。
《意見》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總林長,由省級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設立副總林長,由省級負責同志擔任,實行分區(片)負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實際情況,可設立市、縣、鄉等各級林長。地方各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承擔林長制組織實施的具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