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廣東省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培養項目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提出到2035年,培養數以千計師德高尚、教育教學能力強、有知名度的教育家型教師。
省級項目每批培養約500名學員
《實施辦法》明確,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省級培養項目按照“師德為先、競爭擇優、分類指導、均衡發展、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組織實施。
省級培養項目由省教育廳組織實施,分為名教師、名校長、名班主任3種培養類型,以3年為一個培養周期,每批遴選學員500名左右。培養學員申報者應為省內的幼兒園、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教研機構、電化教育機構、市縣中小學教師發展機構中從事中小學教育教學教研工作的在崗教師、校長、班主任和教研員(含民辦學校教師、校長、班主任)。
申報者應已從事教育教學教研、學校管理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在年齡方面,名教師、名班主任培養學員申報者原則上低于45周歲,名校長培養學員申報者原則上低于50周歲。粵東粵西粵北地區、農村學校、薄弱學校的申報者,應承諾參加培養過程及培養結業后3年內只在同類地區、同類學校間流動。
各培養項目培養學員由個人申請,所在單位和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遴選條件和推薦名額,自下而上逐級審核遴選推薦,省教育廳組織專家評審的方式確定。
學員應每年在縣域內上公開課
自2011年起,省教育廳已開展省級培養項目2批次,共有484名教育家、名校長、名教師培養對象圓滿結業。在此基礎上,《實施辦法》立足于新時代基礎教育領域高層次人才培養的新要求進行了改革創新。
培養期間,學員應每年在縣域內上公開課、示范課或舉行學術講座2次以上,指導青年教師5人以上,所指導的教師、校長或班主任成長為縣級骨干教師、校長或班主任;應成立校級以上工作室(成員5人以上),帶動所在學校及本地區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要積極參加培養單位或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在單位組織的送教下鄉、巡回講學、專題報告、學術論壇、基層調研等活動。
到2035年,省級培養項目將培養數以千計師德師風高尚、教育理念先進和理論知識扎實、教育教學能力強和管理水平高,具有國際視野、創新精神、較大社會影響力和知名度的教育家型教師;市級培養項目培養數以萬計的卓越教師;縣級培養項目培養數以十萬計的骨干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