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正式出臺。《工作方案》聚焦政府采購5方面工作,提出九大項37條改革措施,明確我省至2021年底逐步形成采購主體職責清晰、交易規則科學高效、監管機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備、法律制度完善、技術支撐先進的現代化政府采購制度。
廣東推動政府采購全流程電子化,采購過程“簡便高效”。《工作方案》還明確,通過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系統使采購單位、代理機構、供應商、評審專家和采購監管部門等相關各方的操作將全程留痕,打造全方位的透明采購。從采購人發起采購備案開始,到采購合同履約驗收、資金支付為止,全流程實時跟蹤、主動預警,實現政府采購監管從人工“盯防”到智能監控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