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省招生委員會印發《關于做好廣東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明確了“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檔及錄取實施辦法。本專科各達15個院校志愿、高分考生優先錄取等政策,充分保障了考生權益。
本專科各設置15個院校志愿
普通高校招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簡稱“平行志愿”),是指允許考生在某個規定的錄取批次中,填報若干個平行但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考生高考成績高低排序和院校志愿先后順序投檔,投出檔案均視為第一志愿,由高校擇優錄取。
《通知》指出,平行志愿實施范圍包括非軍檢院校、普通文理類院校、藝術類統考、體育類院校(專業)實行平行志愿。藝術類院校(專業)統考+校考、校考暫不實行平行志愿,仍實行順序錄取。
2018年起,我省合并一、二本招生錄取批次為“本科批次”,設置本科和專科兩個錄取批次。批次調整之后,志愿填報有何變化?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解釋,本科和專科錄取批次普通類均設1個平行志愿組,分別設置15個院校志愿數,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和1個不服從調劑專業志愿。
藝術類統考、體育類設1個平行志愿組6個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和1個不服從調劑專業志愿。
本科批次中高分考生優先投檔
《通知》明確,平行志愿投檔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排序情況從高到低檢索,排序高的優先檢索,再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依次逐個檢索投檔。
省教育考試院負責人介紹,為保障高分考生的權益,本科批次實行兩次投檔,第一次投高分優先投檔線上考生,第二次投檔,投本科最低分數線上未錄取考生。第一次投檔未錄取而被退檔考生,第二次投檔時,其退檔過的院校志愿無效。其他批次平行志愿投檔均為一次性投檔,缺檔院校不即時補檔,待征集志愿時再行投檔。
各批次院校志愿錄取結束后,省招生辦公室視情況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缺額情況及填報征集志愿的資格線,面向未被錄取的當批次資格線上考生征集志愿錄取。
省教育考試院還對投檔排序原則方面做了解釋。統考結束之后,按文科類、理科類、藝術類、體育類、“3+技能課程證書”及考生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績同時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時以統考成績總分加照顧加分分值后參與排序。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特別提醒,考生網上填報并經確認的志愿,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更改。已被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