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審批廣州市黃埔區2025年度第七十四批次城市建設用地的請示》(穗府報〔2025〕99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市黃埔區將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0.0023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另同意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2.1361公頃。上述批準建設用地2.1384公頃,由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規供應,用于城市建設。
二、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