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東省粵科金融集團有限公司移交省國資委統一監管的批復
粵府函〔2019〕13號
來源:本網時間:2019-01-23 15:22
【打印】分享到: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東省粵科金融集團
有限公司移交省國資委統一監管的批復
粵府函〔2019〕13號
省國資委:
你委《關于廣東省粵科金融集團有限公司移交廣東省國資委統一監管的請示》(粵國資資本〔2018〕7號)收悉。批復如下:
一、同意廣東省粵科金融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粵科集團)從省科技廳移交至省國資委統一監管。省人民政府為粵科集團出資人,授權你委對該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省科技廳依法履行行業管理職責。
二、請你委牽頭會同省科技廳扎實做好交接工作,依法依規協調解決好移交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確保資隨企走、人隨事走、交接徹底,保證各項工作有序順暢。相關具體事宜,嚴格按規定程序辦理。
三、粵科集團要樹立大科技理念,明確功能定位,進一步聚焦服務創新驅動發展的主業,積極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進一步釋放發展活力,不斷做強做優做大,在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布局和創新驅動發展中繼續發揮重要作用,成為服務全省科技創新的重要平臺。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8日